离职后押金是否能够退还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条,用人单位不得以押金、保证金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因此,如果在离职时用人单位拒绝退还押金,员工有权要求返还。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防止雇主滥用权力。若发生争议,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条:用人单位不得以押金、保证金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条:债务到期,债权人应当返还债务人的主债、利息和费用,或者按照约定履行其他义务。债务人有过错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四条: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,向他人提供担保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他人财物,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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